Witness / 黃崇旭
Rapper/隸屬大馬戲團音樂
語言:英文、國語、西班牙、粵語
星座:天秤
身高:176 體重:63
學歷:University of Texas
專長:作詞、寫詩、DJ及各種球類運動
興趣:閱讀、拳擊、功夫
初戀:7歲
喜歡的女生類型:可愛與性感兼具
喜歡的顏色:藍色 紅色
最喜歡的書:Bible
最喜歡的動物:狗
最喜歡的城市:台北、洛杉磯
最感動的一首歌: Look Away / Chicago
最喜愛的歌手:阿姆Eminem:
最喜歡的演員:Al Pacino
最喜歡的食物: Cajun
最害怕的事:酒精中毒 喝醉後的失憶
小時後最希望做的工作:職業運動員
優點:誠實
缺點:太多寫不完
最想認識的女藝人:Sweety 的 言言
最驕傲的事:完成自己的專輯
最想嘗試的事:跟海豚游泳
最大的夢想:獨立照顧家人
進入演藝圈的動機:用音樂感動人
出道方式:自行錄製Demo 到唱片櫃檯毛遂自薦
關於Witness黃崇旭
每隔一段時間,台灣的音樂市場總會出現幾個從國外回台發展的藝人,台灣樂迷對他們的評價不一,不可否認有些海外回來的歌手只是打著光鮮的外表,只是為了這裡容易削錢;但也有些歌手是充滿的對音樂的熱情,希望將國外的音樂文化帶回,豐富台灣流行音樂的內涵,因為熱情和理想,他們的故事都很精彩。
從小就愛對嘴的孩子
Witness八歲那年,美國出現MTV電視台,為流行文化帶來極大的改變,大Witness四歲的姊姊正值青春期,狂熱地吸收各種音樂資訊,當然Witness也有樣學樣,跟著鄰居在車庫門口鋪上紙板練習街舞。學校有活動的時候,就找幾個同學組BAND上台表演,「吉他、鍵盤沒插電,主唱是我,而且還對嘴,除了鼓手,剩下都是假的!」Witness害羞地笑笑說。上大學後,Witness曾經回來台灣一次,有人說他的Rap還不錯,這樣的鼓勵讓內向的他回到美國後,積極參加學校的表演活動,不同的是,開始嘗試用自己的聲音唱自己的作品,再也沒有對過嘴;「100分」,Witness為當年的自己,打下勇氣的分數。
聽到上帝的聲音
1999年夏天,大學畢業的Witness,為了追求音樂夢,辭去知名電腦公司DELL的工作,錄了兩首DEMO作品,離開家鄉Houston回到台灣,開始挨家挨戶向唱片公司毛遂自薦,但是沒有一家唱片理會這個沒有背景,沒有推薦人,甚至中文都說得一蹋糊塗的ABC。一家接著一家唱片公司的回絕,幾乎要擊垮信心的時候,拿著DEMO站在魔岩唱片樓下的Witness,開始猶豫要不要繼續,這時腦中卻響起一個聲音:「不要輕易放棄任何希望啊,孩子!」,虔誠信仰上帝的他,鼓起最後的勇氣,請唱片公司櫃檯收下他的DEMO,相信上帝的眷顧,會為他找到音樂的路;Witness回到L.A.,白天在博物館打工支持生活,晚上跟著韓裔製作人John Lee學習音樂,2001年他再次帶著更成熟的新作品回到台灣,不放棄希望的他,終於換得與滾石的一紙和約。
用故事唱饒舌,用饒舌說故事。
2002年夏天,由阿信與怪獸擔任統籌製作的第一張新銳歌手合輯《半成年主張》中,Witness的單曲〈生命要繼續〉首度被收錄,Witness以美式文法的歌詞,用平易的口吻唱出對前女友過世的不捨與無奈,也道出自己曾經的荒唐與無助;真實故事的力量,不須太多裝扮,就能讓人聽得心酸的憐惜。這支單曲很幸運的跟陶吉吉、孫燕姿、陳建年等傑出音樂人一同獲得02年中華音樂人交流協會年度10大最佳單曲的獎項。Witness在頒獎典禮中用很破爛的國語說:「我很高興饒舌音樂和我的作品,能在台灣受到肯定。」
我是超台的abc
「我在美國出生、長大,當然是個美國人,但我的基因裡流著台灣的血,所以我當然也是個驕傲的台灣人。」美國勇敢地走出911,他以身為美國人為榮,台灣奪得第一面奧運金牌,他以身為台灣人感到驕傲,多元文化並未困擾著他,Witness反而認為這樣的背景讓心胸更寬闊,更謙卑,更願意從不同文化裡擷取音樂創作的靈感。
在台灣的這幾年,每天都是學習,重新學習他錯過的文化;與其說Witness是個過客,倒不如說他是個離家過久的親人,努力地重新適應這塊血液根源的土地。
打開大支傳給他的台啤,Witness笑著說:「我是超台的abc!」我全然真誠地寫下這些歌曲坦白地說,這也是我所知道唯一的寫歌方法。
語言:英文、國語、西班牙、粵語
星座:天秤
身高:176 體重:63
學歷:University of Texas
專長:作詞、寫詩、DJ及各種球類運動
興趣:閱讀、拳擊、功夫
初戀:7歲
喜歡的女生類型:可愛與性感兼具
喜歡的顏色:藍色 紅色
最喜歡的書:Bible
最喜歡的動物:狗
最喜歡的城市:台北、洛杉磯
最感動的一首歌: Look Away / Chicago
最喜愛的歌手:阿姆Eminem:
最喜歡的演員:Al Pacino
最喜歡的食物: Cajun
最害怕的事:酒精中毒 喝醉後的失憶
小時後最希望做的工作:職業運動員
優點:誠實
缺點:太多寫不完
最想認識的女藝人:Sweety 的 言言
最驕傲的事:完成自己的專輯
最想嘗試的事:跟海豚游泳
最大的夢想:獨立照顧家人
進入演藝圈的動機:用音樂感動人
出道方式:自行錄製Demo 到唱片櫃檯毛遂自薦
關於Witness黃崇旭
每隔一段時間,台灣的音樂市場總會出現幾個從國外回台發展的藝人,台灣樂迷對他們的評價不一,不可否認有些海外回來的歌手只是打著光鮮的外表,只是為了這裡容易削錢;但也有些歌手是充滿的對音樂的熱情,希望將國外的音樂文化帶回,豐富台灣流行音樂的內涵,因為熱情和理想,他們的故事都很精彩。
從小就愛對嘴的孩子
Witness八歲那年,美國出現MTV電視台,為流行文化帶來極大的改變,大Witness四歲的姊姊正值青春期,狂熱地吸收各種音樂資訊,當然Witness也有樣學樣,跟著鄰居在車庫門口鋪上紙板練習街舞。學校有活動的時候,就找幾個同學組BAND上台表演,「吉他、鍵盤沒插電,主唱是我,而且還對嘴,除了鼓手,剩下都是假的!」Witness害羞地笑笑說。上大學後,Witness曾經回來台灣一次,有人說他的Rap還不錯,這樣的鼓勵讓內向的他回到美國後,積極參加學校的表演活動,不同的是,開始嘗試用自己的聲音唱自己的作品,再也沒有對過嘴;「100分」,Witness為當年的自己,打下勇氣的分數。
聽到上帝的聲音
1999年夏天,大學畢業的Witness,為了追求音樂夢,辭去知名電腦公司DELL的工作,錄了兩首DEMO作品,離開家鄉Houston回到台灣,開始挨家挨戶向唱片公司毛遂自薦,但是沒有一家唱片理會這個沒有背景,沒有推薦人,甚至中文都說得一蹋糊塗的ABC。一家接著一家唱片公司的回絕,幾乎要擊垮信心的時候,拿著DEMO站在魔岩唱片樓下的Witness,開始猶豫要不要繼續,這時腦中卻響起一個聲音:「不要輕易放棄任何希望啊,孩子!」,虔誠信仰上帝的他,鼓起最後的勇氣,請唱片公司櫃檯收下他的DEMO,相信上帝的眷顧,會為他找到音樂的路;Witness回到L.A.,白天在博物館打工支持生活,晚上跟著韓裔製作人John Lee學習音樂,2001年他再次帶著更成熟的新作品回到台灣,不放棄希望的他,終於換得與滾石的一紙和約。
用故事唱饒舌,用饒舌說故事。
2002年夏天,由阿信與怪獸擔任統籌製作的第一張新銳歌手合輯《半成年主張》中,Witness的單曲〈生命要繼續〉首度被收錄,Witness以美式文法的歌詞,用平易的口吻唱出對前女友過世的不捨與無奈,也道出自己曾經的荒唐與無助;真實故事的力量,不須太多裝扮,就能讓人聽得心酸的憐惜。這支單曲很幸運的跟陶吉吉、孫燕姿、陳建年等傑出音樂人一同獲得02年中華音樂人交流協會年度10大最佳單曲的獎項。Witness在頒獎典禮中用很破爛的國語說:「我很高興饒舌音樂和我的作品,能在台灣受到肯定。」
我是超台的abc
「我在美國出生、長大,當然是個美國人,但我的基因裡流著台灣的血,所以我當然也是個驕傲的台灣人。」美國勇敢地走出911,他以身為美國人為榮,台灣奪得第一面奧運金牌,他以身為台灣人感到驕傲,多元文化並未困擾著他,Witness反而認為這樣的背景讓心胸更寬闊,更謙卑,更願意從不同文化裡擷取音樂創作的靈感。
在台灣的這幾年,每天都是學習,重新學習他錯過的文化;與其說Witness是個過客,倒不如說他是個離家過久的親人,努力地重新適應這塊血液根源的土地。
打開大支傳給他的台啤,Witness笑著說:「我是超台的abc!」我全然真誠地寫下這些歌曲坦白地說,這也是我所知道唯一的寫歌方法。